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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援交
網路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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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日劇「神啊!請多給我一點時間!」讓援助交際成為一時話題,而台灣的「胖妹援交」新聞,甚至還有國中學生成立「援交幫」的情況,反應時下青少年中的電腦網路族透過電腦網路聊天室,刊登援助交際廣告的風氣,這是青少年間的流行遊戲?還是性觀念的世代改變?亦或是另一種網路現象的隱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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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謂網路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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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交際一詞是從日本傳過來的,通常都是指年輕人,尤其是高中生,與成人發生性行為,以獲得金錢上的交易,不過也有純粹「交際」,意思就是兩邊只是見面認識、聊天出遊而已,為時可能只有一天的時間,但也有可能事後兩方固定約見面,成為固定主僱關係。這整個交易過程多半都是年輕人自行尋找客戶,而不是透過皮條客或是老鴇,年輕人援交的目的多半只是為了有更多的零用錢花用,而不是像娼妓是為了維持生計而從事性交易。「網路援交」其實就是透過網路以尋求兩方援助交際的意思,換句話說,網路只是一個溝通媒介,讓有意援交的兩方人馬可以約見時間地點,出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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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援交是否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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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紗」透過一位男生朋友「黑狗兄」在網路上結識一個35歲的竹科工程師「賈斯汀」,兩人相約出去見面,進行援助交際,究竟這其中誰觸法,誰又沒觸法?由於愛紗未滿18歲,所以「賈斯汀」和「愛紗」都觸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但是也有人認為,擔任中介人的「黑狗兄」就像是皮條客,才應該要受判,因為他涉嫌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愛紗」只是受害者,而「賈斯汀」依舊觸法,但是也有一派認為,如果今天「賈斯汀」是上網主動徵求援助交際,並且希望像「黑狗兄」這種特種業者能夠幫忙促成,「賈斯汀」還是難以用刑法或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判刑,真正該處罰的是「黑狗兄」。不管如何,法律永遠追不上時代潮流,以現存法律來界定網路援交現象,是有許多灰色模糊地帶。除非今天愛紗是個不滿18歲的青少年,那麼就絕對會以「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處「賈斯汀」和「黑狗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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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援交的負面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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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網路具有隱匿性,而且使用者多集中在年輕人,使年輕人可以更方便地利用網路來尋找援交對象,近來案件也發現網路援交的案件幾乎都集中在青少年。因為家庭、社會、經濟、文化等價值觀的改變,青少年對於「名節」的概念已經非常淡薄,也因此造成青少年可能為了有更多零用錢花用,而在網路上尋找願意付錢援交的人,網路本身的方便和匿名特質便更加促進援交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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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看待網路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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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援助交際的動機因人而異,不過,援交的起源一開始是青少年為了要多一點零用錢花用,而與中年人、上班族(多是因為寂寞缺人陪伴,或是迷戀青少女而尋求援交)見面出遊,藉以索取物質和金錢上的餽贈,援交不一定得發生性行為,只是現在男女交往多伴隨著性活動,目前網路援交的情況也幾乎多是以追求性交換為出發點。不過也有後來變成朋友,甚至戀愛結婚,正如一般男女交往。
援助交際看似屬於個人自行負責的行為,不能冠以偏差,只是青少年處於對異性摸索的階段,關於性價值觀的建立仍舊模糊,援助交際的青少年可能因此以為以身體換取物質、金錢是無所謂的,而造成生理和心理上的後遺症,這才是援助交際的社會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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