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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著作權
影片內容 開始朗讀
這一學期為了讓同學們對自己的家鄉都能有所瞭解,老師請大家下週繳交地理報告「新竹,我的家鄉」。希望同學們能夠瞭解自己的家鄉。三位同學分別用了不同的方法做作業,阿泰覺得出門很麻煩於是他利用了網路搜尋功能將作業完成;而阿傑則是在網路上詢問網友問題,得到了最佳解答;阿龍則是親自到新竹城隍廟實地參訪做作業。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作業呢?
適用年級
高中 1~3 年級
教學指引
教學媒體
學習單
為因應網路日益普遍後所帶來的各種破壞電腦等犯罪問題,我國刑法於2004年6月25日新增刑法第三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用以規範上述各種類型的網路犯罪。
常見的網路色情的犯罪事件,是以利用網路散播色情圖片為多數,例如利用電子郵件夾帶色情圖檔、架設色情網站提供各種色情圖片、利用電子相簿存放色情圖片或者利用討論區貼圖等。另外藉由網路的快速方便徵求網路援交或尋找性伴侶等情事,是可能觸犯我國刑法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以下即針對透過網路散佈色情圖片及利用網路進行性交易或性仲介等兩類說明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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