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線上遊戲 國中生偷錢買卡
Upaper/9版/焦點
記者王慧瑛
201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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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
新竹縣40多歲、任公職的林姓父親發現讀國二的兒子沉迷線上遊戲,最近兩度偷家裡的錢,花近3萬塊到學校對面超商購買「橘子遊戲公司」出品儲值卡,林父認為超商未加以把關,向教育部、消基會等單位投訴,都認為無法可管,林父傷心又氣憤,「一定還有很多家長遇到相同處境」。
林父昨天求助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靳邦忠認為,這名國中生穿著制服到店裡消費,可明顯看出是未成年人,根據民法第77條,限制行為能力人,從事消費行為應得法律代理人同意,如果是日常生活所必需者,則不在此限。靳邦忠認為,玩線上遊戲在社會一般通念上,應該不是生活所必需的行為,且儲值金額龐大,和他年紀和身分不符,超商店員有必要做過濾。
靳邦忠昨天連繫超商總公司,總公司立刻指示法務主管和區域主管處理,表示會協調消費者或遊戲公司辦理退款,日後也會加強員工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