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柑仔店網咖 孩童偷錢去玩
聯合報/B1版/宜花.運動
段鴻裕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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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沉迷
「一開始是幾個10元硬幣不見,後來家裡的500元不見了,孩子也不知去向!」花蓮縣議員施慧萍昨天爆料,花蓮偏鄉部落的柑仔店、麵店擺放電腦,成了「網咖」,孩子說謊騙錢或偷錢去玩電腦,要求縣府嚴予查察,保護孩子。
花蓮縣長傅崐萁宣布,即日起採取三大方向執行,一、擴大聯合稽查,二、以任務命令方式,請全縣各派出所針對轄區內所有的雜貨店、非法網咖業者加強查報,全面清掃;三、發函全縣村里長,針對轄區是否有違法的網咖業者提供資訊和消息,做為聯合稽查的重點。
施慧萍說,偏鄉隔代教養多,部落裡的柑仔店、麵店擺放5至10台電腦,每30分鐘只要10元,孩子家長的工作早出晚歸,爺爺奶奶又不懂,哥哥帶弟弟去柑仔店、麵店玩電腦。
施慧萍說,小孩沒錢玩電腦,就騙家長買東西,甚至用自己吃飯的錢玩電腦,再不行就偷,「一開始,家長發現幾個10元硬幣不見,不以為意,後來家中500元鈔票不見、孩子也不知去向,事情就很嚴重!」
曾有部落家長發現孩子去麵店、雜貨店「上網咖」,拜託業者不要讓孩子玩電腦,業者還很不客氣回應,「是你的孩子要來玩,又不是我逼他來玩。」
施慧萍說,縣府不准電玩業者設立,但偏鄉部落的電腦結合柑仔店、麵店等於提供孩子網咖、電玩遊藝場,孩子說謊、偷錢,形成治安隱憂。
縣警局長阮清揚強調,網咖等資訊業屬於建設處相關單位主管,警方以具有治安隱憂的事項或地點才有查報權責。
傅崐萁表示,縣府不准設立電玩業,對網路資訊業也會依法律相關規定管理;縣府將成立任務編組查報,擴大聯合稽查,請村里長配合提報不法業者相關資料,共同確保孩童成長不被誤導與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