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性暴力轉傳 「加倍傷害」
聯合報/B1版/全台焦點
記者陳雨鑫╱台北報導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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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霸凌
影像性暴力事件頻傳,兒少性影像通報量從2019年到2021年增加876件。專家表示,影像性暴力每被觀看或轉傳,都是傷害,被害者一再被「加倍傷害」。立委王婉諭呼籲,除了修法,應設具公權力的性私密影像專責單位,確保影像被移除。
據調查,18歲到74歲民眾遭影像性暴力事件終生盛行率為4%,但願意求助者不多。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表示,性侵害受害者受到一次傷害,都可能是終生噩夢,影像性暴力受害者遭遇加倍傷害,更是難以擺脫長期創傷。
訪談受影像性暴力傷害的受害者,只是走在路上就認為所有人都看過自己的影片,更不敢向周邊的人訴說,擔心被責罵「誰叫你要拍」,若性侵害加害者是1人,影像性暴力的加害者就是N個人,不只是洩露者,觀看者、轉傳者都是加害者。
王珮玲表示,遭拍攝性相關影片,有許多是被「誘拐」,特別是青少年,有些以打工、陪聊等名義,從穿得清涼再誘騙裸體等。影像性暴力受害者女性仍占多數,但男性也愈來愈多,今年初男籃球星被偷拍性影像,也曾上過新聞版面。
諮商心理師陳意文表示,過去性暴力事件常見脆弱家庭中,隨網路發達,數位性暴力已滲透到所有家庭,任何年齡層都可能發生。特別是兒少族群,更需要被注意,受害者容易難以啟齒,家長與學校應提高警覺,察覺孩子的異狀。
王婉諭表示,台灣數位性暴力防治的法規十分落後,遲遲未將典型行為樣態入法。直到今年初,行政院才提出「刑法」修正,將「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散布不實性影像」等明確規範為侵害性隱私權之犯罪,有許多細節都需要修正,不只希望採專章專法處理,也該要設有專責單位,協助性私密影片下架,確保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