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罵學長猴子 成大生賠6萬
聯合報/B1版/大台南.運動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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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規範
「猴子武藝再怎麼精湛,終究還是衣冠禽獸。」成大翁姓學生在臉書上批評在成大社團教武術的畢業學長,因批過頭挨告;刑事部分判罰金1萬元、緩刑兩年,另要賠償精神慰撫金5萬元。
翁姓學生猛批的這名學長,除在社團教武術,也在補習班教英文。翁報名補習,因這名學長去年5月間,有一天放學生鴿子沒來上課,翁回去後在臉書上發言洩憤。
翁批學長「跟教練學武與跟動物學武其實是差很多的!有人自稱研究所畢業,但一點儒家傳統謙遜的美德都沒有,不但把自己的母校當生財工具,還在補習班誤人子弟。」
「有學長問我那裡不一樣…這樣說吧,猴子的動作再怎麼標準,武藝再怎麼精湛,終究還是衣冠禽獸…再壯的猴子即使武藝精煉,本性不改還是一樣的,你就只能一輩子教拳和英文…賺那些不義的小錢吧…悲哉!」
當事人認為翁不實辱罵,嚴重毀損他名譽,除控告公然侮辱,並訴請賠償500萬元精神慰撫金。
翁坦承在臉書上罵對方,辯稱因對方沒來上課,一時思慮欠周才PO文,很後悔並自認不對,但強調自己是學生,沒任何收入,且文章上網數日就撤掉,沒流傳,希望僅賠1萬元,但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判決應賠5萬。
法界人士提醒,不少學生認為網路可隱匿身分,發言仍不能「過度」,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