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輸家押走贏家奪寶 判刑
聯合報/C4版/中部綜合新聞
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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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
惡意刪除網友玩家的寶物構成犯罪,彰化縣30歲的天堂玩家李建輝,3年前在網路上與人對決敗戰,找人一同押走贏家逼問帳號密碼後刪除對方「寶物」,最高法院昨天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處李有期刑1年6月,和李共同犯案的許喨期,則被判刑1年。
被害人江姓男子於「天堂」遊戲的「夜精靈」伺服器上,以「普亡魂度眾生」之名扮演「騎士」角色。江打遍天下無敵手,達到最高的「66級」。
92年10月7日,級數63級、名為「狂暴輝仔」的李建輝向江挑戰,雙方約定戰敗者必須取消帳號,從此退出江湖,造成線上轟動。
結果李建輝操控的「狂暴輝仔」落敗,但他戰敗後離線,沒有依約取消帳號,江姓男子不斷以行動電話質問李,李從其他網友查到江常在台中縣豐原一家網咖上網,號召線上盟友找江算帳。
當天深夜近11時,李建輝和盟友找到江,先毆傷江,再強押江逼問江天堂遊戲的帳號密碼後,上網領出江的寶物後,將寶物使用耗盡或使之消失不見,使江的等級從66級降到58級。李等還強拍江的裸照,威脅江不得報警後,才在新竹火車站釋放江。
李建輝等人因而觸犯妨害自由、傷害及無故刪除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由於許喨期賠償江10萬元,法院判1年徒刑,堅不賠償的李建輝,則被判刑1年6月。